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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职能 
中共仙桃市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二)办理我市属于省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核、指定任免调整建议方案;指导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后备干部的宏观管理,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负责镇、办和市直党群有关单位一般干部调配,干部档案管理和办理干部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协助做好省下派干部的培养管理和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省有关部门管理为主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人员的协管工作。
(三)从总体上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落实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四)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向市委、省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制定全市干部培训计划,落实省委组织部下达给我市的干部调训计划,负责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工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干部培训工作。
(六)调查了解全市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参与中青年专家、市管拔尖人才的选定和管理。
(七)研究加强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对全市选拔任用干部的检查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研究和指导。
(八)负责全市退(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落实(离)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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