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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意见

日期:2009-08-26来源:

仙组发[2009]5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无职党员

设岗定责活动的意见

 

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是深化“三级联创”活动的一项有效载体,是新形势下共产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建立健全设岗定责活动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重要意义

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有利于增强无职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党性观念,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让每一个无职党员都自觉主动地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从根本上解决无职党员作用发挥无平台的问题,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进一步展示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每个基层党组织实际需要和每个无职党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定岗定责,让每一个无职党员都“有岗有责、有位有为”,在发展经济、参与公共事务管理、联系和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开创实力、诚信、生态、和谐仙桃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基本原则:

1、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工作需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基层党组织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岗位,激发和调动无职党员参与基层事务管理、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充分考虑无职党员个体差异。充分考虑无职党员的素质、能力、特长、年龄、健康、经济等情况,尊重党员意愿,发挥党员特长,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3、切实追求设岗定责活动实效。简化操作程序,细化岗位职责,加强监督考核,定期总结表彰,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实效。

三、活动范围及岗位设置要求

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实施范围,重点是农村、城市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无职党员。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要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要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丰富设岗定责内容,创新设岗定责形式,鼓励党员带头带领致富,带头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创建文明和谐村庄中发挥表率作用。

城市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要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党建工作示范社区要求,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为重点,鼓励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反映居民诉求,热心为居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带头抵制丑恶现象和不正之风,在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文明和谐的社区中发挥表率作用。

企业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要紧紧围绕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以爱岗敬业、提高技能、管理创新、促进企业发展为重点,鼓励党员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在科学管理、节能降耗、技术攻关、安全生产、维护稳定中发挥表率作用。

机关事业单位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要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需要,以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为重点,鼓励党员带头加强学习、钻研业务、勤奋敬业、开拓进取,积极参加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活动,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高效服务中发挥表率作用。

四、总体要求

1、因人而异,科学设岗。要根据群众需求和无职党员个体特点,科学设置岗位,对能力强的无职党员可以实行一岗多责、一人多岗,让他们负担更多的任务,承担更多的责任;对能力较弱的无职党员要实行一岗一责、一人一岗,尽量发挥他们的专长;对年老体弱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的党员,可以根据实行情况,设置文明新风、家庭和谐、遵纪守法、政策宣传等岗位,并适当降低标准、减少责任,切实让每一个无职党员都有岗有责,在同类群体中能够显现出先进性。

2、定期述职,强化管理。基层党组织每年年中和年底要分别组织无职党员作履责情况述职。年中要利用“七一”前后的组织生活会进行述职,党员相互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年底要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党员述职的基础上,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分别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等次,最后由党支部作出综合考评鉴定。基层党组织对优秀青年无职党员要作为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无职党员要及时调整其岗位,对不履行岗位职责的无职党员要及时批评、帮助。

3、搞好公示,接受监督。基层党组织要把每个党员的姓名、特长、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联系方式,通过党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共产党员户牌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培育典型,树立先进。市委每年召开一次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工作,安排下一年工作,集中表彰一批全市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各地各战线党委要采取多种形式给无职党员指路子、教方法、解难题,引导无职党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培育先进典型。

5、认真督查,严格考核。市委将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要内容,在每年年终集中进行考核。各地各战线党委要强化经常性地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年年终及时上报无职党员履责民主评议情况及无职党员先进典型。对被评为“不称职”的无职党员,支部要安排专人进行帮带。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战线党委要把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列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结合本地本战线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党委书记、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要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作为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加强对上岗党员的教育管理,为无职党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规范运作程序。要进一步规范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操作程序,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支部设岗、党员认岗、组织定岗、公示明岗、培训上岗、党员履岗、考核评岗等基本程序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健全工作制度。要健全上岗党员公示、岗前培训、定期汇报、履岗记实、检查监督、考核评议等制度,规范操作办法,做到岗位设置科学化、教育培训经常化、评定标准具体化、考核监督民主化,形成长效机制。

 

200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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