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补贴标准大幅提高!市委七条硬措施关爱镇村干部
日期:2019-08-31来源:
乡镇编制专编专用、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提高镇村干部待遇保障、关爱镇村干部身心健康……
日前,经市委研究,我市印发《仙桃市激励关爱镇村干部若干措施》。该文件根据党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仙桃实际,对激励关爱镇村干部的措施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切实为乡镇干部减负松绑。建立乡镇、村(社区)权力和责任清单,严禁市直部门以“属地管理”之名将职责任务转嫁镇村基层,确需镇村参与配合的,严格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走”要求,充分赋予相关职能,足额保障相关工作经费。对乡镇一年只组织一次综合性考核。
稳步提高镇村干部待遇保障。严格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有关政策,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补贴标准提高到600-1000元/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向基层倾斜。认真落实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生活补贴、养老保险等待遇政策,合理合规提高村(社区)副职干部工作报酬标准。探索建立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奖励制度。
改善镇村办公生活条件
大力推进乡镇机关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室等“五小”设施建设,结合实际建好乡镇干部周转房,统筹解决好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住宿、子女就学等问题。异地交流任职的乡镇干部,可按乘坐相应等级公共交通工具票价的金额,平均每月报销1次市内家庭居住地和任职地之间往返交通费,一年累计报销不超过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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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激励关爱镇村干部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完善对镇村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工作机制,根据党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仙桃实际,制定仙桃市激励关爱镇村干部若干措施如下:
一、树立注重基层的鲜明导向。选拔任用干部,优先考虑具有镇村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乡镇领导班子中,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应不少于三分之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中,原则上有乡镇领导工作经历的人员应不低于50%。35岁以下年轻干部提拔为领导班子成员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镇村工作经历。在同一乡镇担任领导班子副职满10年的实施交流。对夫妻双方均在乡镇工作、分居两地,工作业绩较好的,可交流一方到城区工作。注重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按程序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建立乡镇对市直部门民主评议制度,评议结果纳入市直部门年度考核范围。
二、保障乡镇一线力量。坚持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推动编制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压力较大的乡镇倾斜。强化对市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管理,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乡镇党委意见,派驻机构缺员的应及时补充。加大选派干部到乡镇挂职力度,表现突岀的可择优留任。借调乡镇干部必须经市委组织部审批,且同一时期从同一乡镇借调人员不得超过2名,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三、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每年选派一定数量乡镇党政正职到发达地区或省级以上党校学习培训。加大镇村干部理论学习轮训力度,一届任期内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加大点训调训力度,有针对性开展党的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专题培训,提高干部专业能力。加强乡镇年轻干部在招商引资、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等工作一线、艰苦岗位墩苗打磨。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省内外、发达地区和艰苦地区挂职锻炼,定期组织乡镇干部到市直部门进行短期学习或挂职锻炼。
四、切实为乡镇干部减负松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基层减负年”文件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建立乡镇、村(社区)权力和责任清单,严禁市直部门以“属地管理”之名将职责任务转嫁镇村基层,确需镇村参与配合的,严格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走”要求,充分赋予相关职能,足额保障相关工作经费。对乡镇一年只组织一次综合性考核。对涉及乡镇干部的反映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尽快作出结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妥善使用受处理处分干部,对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干部,按照相关程序,大胆使用。
五、稳步提高镇村干部待遇保障。严格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有关政策,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补贴标准提高到600-1000元/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向基层倾斜。严格执行公务员奖励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奖励资金。对处理突发事件、承担专项重要工作或者在特定工作环境中作出成绩和贡献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及时奖励。认真落实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生活补贴、养老保险等待遇政策,合理合规提高村(社区)副职干部工作报酬标准。探索建立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奖励制度。
六、改善镇村办公生活条件。大力推进乡镇机关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室等“五小”设施建设,结合实际建好乡镇干部周转房,统筹解决好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住宿、子女就学等问题。异地交流任职的乡镇干部,可按乘坐相应等级公共交通工具票价的金额,平均每月报销1次市内家庭居住地和任职地之间往返交通费,一年累计报销不超过12次。经常性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镇村干部归属感向心力。
七、关爱镇村干部身心健康。坚持开展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活动,乡镇党委每年至少与镇村干部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定期体检制度,适当提高体检标准,建立干部健康档案。关爱镇村干部心理健康,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加强心理疏导。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加班补助等制度,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按规定支付相应工资报酬。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对身患重大疾病、因公受伤、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镇村干部和因公殉职的镇村干部家庭,及时给予帮扶慰问。
全市各街道、场、园、区干部激励关爱工作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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